與神和解 (Reconciliation)
與神和解 (Reconciliation)
『一切都是出於 神、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、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.這就是 神在基督裡、叫世人與自己和好、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.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』哥林多後書5:18-19
研經主題 — 和解
與神和解的需要
一.『你們從前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心裏與祂為敵。』歌羅西一章二十一節,羅馬五章十節。
人因著墮落,不只與神遠離,並且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從心裏與神為仇為敵。所以人不只需要悔改,歸向神,不只需要蒙神赦罪,並且需要與神和好。
二.『與神為仇,因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而且…不能得神的喜歡。』羅馬八章七至八節。
人既與神為仇為敵,就不服神的律法,並且就是要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;因為人因著背叛神,就有了背叛的天性,使人不能服神的律法;因此也就不能得神的喜歡。所以人不只是有罪,需要赦免,並且是不服神,也不能服神,不能與神和樂相安,所以也需要與神和好。
三.『不以認識神為美。』羅馬一章二十八節原文。
人與神隔絕到一個地步,甚至不以認識神為美。這話在原文也有『不贊成認識神』的意思。所以人不是不能認識神,乃是不贊成認識神,不以認識神為美。人是故意不認識神,故意將神擺在一邊,故意不要神,所以人需要與神和好。
四.『眼中不怕神。』羅馬三章十八節。
人的心裏既與神為仇,不肯服神,也不以認識神為美,人的眼中就不怕神。
五.『怨恨神。』羅馬一章三十節。
人不但不怕神,反倒怨恨神。
六.『褻瀆神。』提前一章十三節。
人不只怨恨神,並且進一步的褻瀆神。怨恨是裏面的心意,褻瀆是外面的言行。人在裏面的心思意念是怨恨神的,人在外面的言語行為是褻瀆神的。人先是心裏與神為仇,不以神為美,不贊成神,厭惡神,而後眼中不怕神,再後在心裏怨恨神,以至在外面褻瀆神。所以人真是需要與神和好。
七.『愚頑人心裏說,沒有神。』詩篇十四篇一節。
人和神出事,到了一個極端的地步,甚至說沒有神!這對於神,是何等的棄絕!是何等的褻瀆!
八.『惡人…一切所想的,都以為沒有神。』詩篇十篇四節。
人既說沒有神,人一切所想所謀,就都以為沒有神,以致橫行無忌,為所欲為,作出種種頂撞神、輕蔑神、否認神的事。
九.『沒有尋找神的。』羅馬三章十一節原文。
人既以為沒有神,也就不尋找神,一直件一個無神的人,度著無神的人生,過著無神的生活。
十.『悖逆之子』–『可怒之子。』以弗所二章二至三節。
人因著前面所說的種種光景,在神面前就成為悖逆之子,背叛神,反抗神,所以在神眼中也就成了可怒之子。人和神的關係竟然到了這步田地!所以人真是需要與神和好!真是需要向神徹底的改變!
和解是十字架對人的工作。(神尋找人。)
神對人已經藉基督而滿足了,(Propitiation)現在人要與神和解。『與神和解』,在希臘原文的意思,是『向神徹底的改變』。我們原來是和神出了事的,所以我們需要向神有一個徹底的改變。我們向神徹底的改變,就是我們與神和解。
請注意,聖經沒有說神與我們和解,只說我們與神和解。因為神從來沒有和我們出過事,所以祂不需要與我們和解;乃是我們和祂出了事,所以我們需要與祂和好。因此祂要救我們,就在祂的救恩裏,特別為我們作事,好使我們與祂和解。
一. 和解是人對神關係的改變
A)人是神的敵人『你們從前與 神隔絕、因著惡行、心裡與他為敵.』西1:21
B)人與神和好。(被神悅納)『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、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、得與 神和好、既已和好、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』羅馬書5:10
二. 和解是基督屬肉體的死的工作
A) 被贖回要在此之先,倚靠基督的血,從罪惡的奴隸市場買回來。
B)稱義也要在此之先(義)
『基督的血把我們從不義買回來,讓我們稱義。我們既因信稱義、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、得與 神相和。』羅5:1神把人贖回稱義,人與神要和解。
三. 和解是對全人類的工作
A) 不信的全人類被贖回稱義,人要與神和解,救恩才能完成。弗2:11-16
『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、也給那近處的人。』2:17
B) 信徒有和解的事工。
林後5:18-21 和解之道 – 第18節『一切都是出於 神、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、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.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