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orship and Theology 敬拜與神學

聖經如何論述救恩第四講 – 和解 (Reconciliation)

聖經如何論述救恩第 – 和解 (Reconciliation)    羅天樂英著漢譯

和解:十字架對人的工作。

 . 和解是人對神關係的改變

      A)人是神的敵人       西1:21

      B)人與神和好。 (被神所悅納)       羅馬書5:10

 . 和解是基督屬肉體的死的工作

      A) 被贖回要在此之先  倚靠基督的血,從罪惡的奴隸市場買回來。

      B) 稱義也要在此之先(義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5:1  基督的血把我們從不義買回來,讓我們稱義。

 . 和解是對全人類的工作

  1. A) 不信的人被和解了(全人類)弗。 2:11-16
  2. B) 信徒有和解的事工。哥林多後書5:18-21  和解之道。- 第18節

討論問題:

  1. 什麼是不信的人向神的一些抱怨呢?他們合理嗎?如何合理與不合理呢?
  2. 當我們領人歸主, 我們應該有什麼態度呢?為什麼我們應該有這種態度?
  3. 如果所有的人都與神和解了,為什麼要有人在乎承認並相信上帝?
  4. 為什麼我們要相信耶穌的死,埋葬和復活才能得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