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音樂的功用性
中國音樂的功用性 (The Functional Character of Chinese Music)
by Joshua Law
在西方,音樂既不從屬於禮,更不從屬於法,而是一門獨立的藝術。在西方的文化中,樂舞獨立,與詩畫無關,文史哲各為獨立的學術。
孔子說:「興於詩,立於禮,成於樂」。「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,刑罰不中,則無所不惜手足」。可見孔子是十分重視音樂的,他把「樂」看作人們修身成仁和興邦治國的根本。樂記所言:「樂至而無怨,禮至而不爭。」「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……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,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,將以教民平好惡,而返人道之正也」。
《論語》裏常見詩、禮、樂相提並論,而其中禮是立足點,又是中心環節,詩和樂都要以禮為評價標準,又需符合「執兩用中」的原則,以行中庸之禮為旨。
周公制禮作樂是為著人與人之間,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和諧相處。他把言語文字詩詞的音樂內容理想化並立為國法。因此周公的宮庭充滿了歌舞,把人心安定下來然後辦理國務。這是雅樂的目的。所以中國音樂是一門功用藝術,是領導階層用來管治,善導,保護人民的渠道。
結論:中國共產黨在開放前(鄧小平後慢步開放)控制一切藝術和藝術家,傳媒和資訊,沒有給人民自由而酣暢的表現機會。毛澤東下令把所有藝術和藝術家歸為國有國營,全部都要用在共產黨革命上,直到現代還沒有真自由。我們教會宣教一定不能用毛澤東的方法,因為上帝不強逼人信服祂,強迫我們上天堂。「因為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基督為我們死。」(羅五8)人是跟據上帝的形像而造的,此形像包括自由自主,是不能被強迫的。所以我們宣教的策略是勸人,引人自動決定歸主,用得人如得魚的方法,循循善誘,在他們的田野狀況裏,用他們的語言,文字,音樂,哲學,社會行為方式來媒介,領導他們歸主。
筆者事奉的教會是位於北加州的白人教會,我們有兩種不同型式的敬拜:一是傳統式,另一種是現代式。兩個敬拜都有人滿之患。筆者常參加傳統式敬拜,領導敬拜的教牧人員有熱心,風度,愛心及豐富的經驗。只可惜所揀的兩首詩詩歌不甚如意。第一首是「高舉十架」,第二首是「偉大的救主」。第一首會眾不熟應放在後,待會眾暖聲後用強而有力的歌聲領唱,因此在場會眾跟不上。到第二首會眾熟識,但領唱者不熟也沒有準備好,卻放棄高雅,價值數十萬美金的管風琴而不用,要在鋼琴上自彈自唱,彈得不好之外,加上把簡單的節拍 (simple triple meter, 3/4 time) 改為不清不楚的覆式節拍 (compound triple, 9/8 time) ,會眾又跟不上,因此會眾雖然願意熱心跟著唱,也都氣衰或放棄。讚美敬拜因此變不雅,不美,不實用,會眾不能參與。奉獻時的獨唱者是專家,女高音聲質美麗,又揀了超高雅,會眾難明白的的古典歌曲,可惜歌詞吐字不清,詞與調不配合,是以音樂為主,歌詞為副的古典藝術音樂。獨唱者來一個響亮的美聲高音,在坐小孩以為獨唱者在罵他,放聲大哭。筆者雖然欣賞歌聲和調子,但聽不到三個字,覺得遺憾。雖然會眾報以不少掌聲,筆者不知會眾掌聲是為歌聲,歌者還是為了同感或感恩。
我們知道很多時候,盡管我們誠懇事奉,卻如果不能客觀地體會受眾的田野狀況(Field Condition)而改變方針,我們就會失去事奉的,會眾參與的果效,帶領人歸向自己,羨慕自己多過歸向羨慕神。這裡也說明雖然條件可觀,但不懂怎樣領導和忽略適應受眾的田野狀況,也會不知不覺產生不如意的效果。